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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空间,亦是媒体

文|刘珊
 
空间本身是一种媒介吗?对具有媒介属性的空间的运营,能使其成为一种媒体吗?如果可以的话,所谓空间媒体应该具备哪些属性和特质,是否会改变我们对于当下传播格局的认知与理解?空间媒体本身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学术概念,甚至不是一个常见的概念,但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一种存在。小到社区,大至城市,不同层级的空间拥有不同的物理特质和差异化的媒介属性,却鲜有人将其与日常的大众传播媒介相提并论。于是,我们在界定空间媒体的概念、思考空间媒体的发展时,将主要的思考凝练为以下几点。
 
空间的定义与空间的媒介属性
讨论空间时,亨利·列斐伏尔和他的著作是绕不开的参照系。在1974年的《空间的生产》中,列斐伏尔将人类所生存的空间简单划分为物质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三类。他反对传统视域中将空间视为社会关系演变的平台的观念,转而认为空间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他也谈到了表达空间时的符号性问题,认为“各种表达空间的方式都包含着一切符号和含义、代码和知识。它们使得这些物质实践能被谈论和理解,无论是按照日常的常识,还是通过处理空间实践的学术上的学科术语。” 在《存在·空间·建筑》一书中,克里斯蒂安·诺伯格·舒尔茨提出了“存在空间”的概念。所谓 “存在空间”,就是比较稳定的知觉图式体系,亦即环境的“形象”。存在空间是从大量现象的类似性中抽象出来的,具有“作为对象的性质”。也就是说,“存在空间”是沉淀在意识深处的比较稳定的知觉图式体系,具有认知的功能。而且,“存在空间”通常是我们非常熟悉,并投注了情感的空间。我国学者龙迪勇在《空间叙事研究》中写道:“对空间的征服和整合,已经成为消费主义赖以维持的主要手段。因为空间带有消费主义的特征,所以空间把消费主义关系(如个人、商品化等)的形式投射到全部的日常生活之中。与此同时,消费主义也开启了生产‘全球化空间’的可能性。”
可以看到,无论是哲学层面、建筑学层面还是社会学层面、叙事学层面,都不缺乏对于“空间”的讨论。在定义“空间”时,学者们并不满足于将其解读为钢筋、水泥、原木、砂石等物理元素的组合,而是认为,在由物理界限和边界所构建的场所中,传递着或多或少、或疏或密的信息,并在人类的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定义空间,我们应当将其视为一种物理属性和信息属性交织而成的立体存在。当这个立体存在因其运营者以单向传播或价值共创的目的与进入者进行信息交换时,空间的传播功能得以彰显,媒介属性得到印证。
事实上,对于空间的传播功能的讨论并不鲜见,城市社会学与城市传播学都可算是这一领域中较为成熟的研究方向。相关学者们从“城市”这一相对复杂的体系出发,对空间、技术、媒介、传播四个关键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例如,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社会学者罗伯特·帕克将城市理解为密度高、规模大、异质性强、流动频繁的新型社会关系与社会组织,因此必须采用大众媒介作为整合工具,才能维持社会的有机体秩序。曼纽尔·卡斯特基于信息时代、网络社会的传播与城市关系指出,我们生活的地球正在成为都市星球,城市是网络社会中最重要的节点,与乡村、国家、社区呈现出一种网络化的勾连、互动关系。传播技术的发展重塑了传播与城市、社会之关系。
那么,为什么长久以来我们更多地讨论时间性的媒体,而非空间性媒体?为什么我们会忽视空间的媒介属性?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一种声音认为,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人们从城市多样态的传播中分野出大众传播这一研究对象,但这种切割方式,在传播技术升级的过程中加剧了人们对于传播概念理解的窄化,割裂了大众媒介与其他媒介在传播方面的联系,也淡化了实体空间在传播中的角色与价值。可实际上,实体空间的媒介作用不但没有消弭,反而以具象化的表现方式内嵌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且变得日益重要。当互联网媒体不断成熟、受众出现“碎片化”时,我们往往关注如何实现在线的重聚,却忽视了人们线下的天然聚合。本质上,“热搜”“病毒式传播”与“网红打卡”颇有异曲同工的意味。基于此,我们认为,空间是具备强大的传播功能的,也是具备天然的媒介属性的。在合理的设计构建和运营规划之下,空间完全有可能“媒体化”,与时间性媒体相区隔、相呼应,更好地帮助人们完成传播活动、达成传播目标。
 
空间媒体的存在形态与运营逻辑
传播技术的升级与发展,推动着媒介环境的变革,也改变着人与空间的联系。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说,21世纪有两件大事影响着人类社会,其一是新技术革命,其二是中国的城市化。尤其当技术与城市化紧密结合之后,空间形态被迅速改造,其传播功能也被更加彻底地改变。
 
新技术的应用其实一直在提升建筑物的传播功能
 
从存在形态上来看,空间媒体是一种将建筑本身、空间功能、文化内涵等元素紧密结合的化学反应。本期封面组稿选取的案例展示出:无论是商业地产还是公共空间,无论餐饮商场还是书店展馆,无论是街区空间还是城市整体,都有可能成为空间媒体。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案例无一不是利用文化内涵规划空间功能,从而激活建筑与装饰的传播能量,从而形成一个完整而立体的媒体生态。例如,以80年代市井文化场景为主题的超级文和友通过自建文和友臭豆腐博物馆、文和友文化艺术馆等方式,通过不断整合区域内外艺术家、文化社团、文化从业者等手段,达到“输出文化内容”的目的,在自塑传播的同时更引发了大范围的他塑传播,以文化内核作为驱动力整合空间、征服空间,形成独特的传播生命体和媒体平台,赋能其他想要借势传播的品牌。所以,有别于“景点”和旅游传播,空间的媒体化需要有相当的文化内核,需要有恰当的传播通路设计。
 
4月2日,汇聚众多饮食品牌的超级文和友深圳新店开业,放号5小时,排队5万号
 
类似于超级文和友这样的餐饮场所,相对于展馆、书店、咖啡厅等空间而言,其文化符号并不显著,传播势能往往是阶段性和临时性的,所以其“媒体化”的过程往往难度更高。对于这类空间设计和运营者来说,有特色的的建筑设计、装饰风格,只是构建自身传播能力的基础要素,寻找到自身独特的文化内核、构建起合适的传播通路是更加关键和进阶的要求。文化内核的缺失会让空间实体缺乏可持续的传播动力,传播通路的缺失或不完善,则会使空间实体缺乏有效的传播支撑。这其实正是很多跨界书店最终只能止步于“商业综合体”,无法完成自身媒体进化的重要原因。
从运营逻辑来看,空间媒体是一种将技术、传播、文化、变现相捆绑的艺术实践。媒体、空间、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传播技术革新造就的互联网时代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足不出户”成为了许多传播场景自我描述时的“加分项”。但是对于空间媒体而言,操作逻辑却恰好相反——他们必须吸引用户和消费者亲临现场、参与体验,完成关于信息交换的互动仪式链。加布里尔·佐伦在《走向叙事空间理论》一文中,建构了可能是迄今为止最具有实用价值和理论高度的空间理论模型,强调空间是一种读者积极参与的建构过程。他将场景视为空间复合体的基本单位,与地址层面相关的场景成为地点,与时空层面相关的场景成为行动域,而文本层面的场景则成为视域。有学者进一步将城市的媒介空间交往活动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是实体层面,即实物交换、货物交易;第二层是信息层面,即在这个空间内依托各种媒介渠道发生的信息交流与互动;第三层是人类活动的物质空间,如饭店、书店、商场、公园、展馆、社区等,这些物质空间为人类的活动和交往提供了平台。这三个层面的交织,形成了一个立体而多变的网络体系,让城市成为一个庞大的、有别于时间媒体的信息传播体。所以,“参与”“交换”“共建”是空间媒体持续运营的基本要素。
 
苏州博物馆是建筑内外都在传递信息的典型空间
 
从人类社会城市化发展的进程来看,城市的根本属性是空间性,空间性的关键是人的集聚,城市的发展史也是一部空间传播的历史。因此,对于空间的设计者和运营者来说,基本逻辑就是通过技术、传播、文化来打造建筑空间,吸引人们进入这个空间,共创空间内的信息交流,进而完成商业或非商业的变现。正如前文所述,当我们为互联网发展造成的用户碎片化而焦灼时,当我们为流量的变现设计诸多场景和通路时,其实也该意识到人们正在线下完成一次又一次不同空间内的聚合与再聚合,完成一次又一次的有效传播。所以,本期封面所选取的案例,几乎每一个都是“网红打卡地”,但又不仅限于“网红”与“打卡”。紧扣自身传播目标与文化内核的人群聚集,才是空间运营“媒体化”的重要门槛。
 
空间媒体的价值取向与演进方向
媒体必然存在价值取向,并在这种取向的基础之上完成社会传播的功能。类比我们所熟悉的时间媒体会更容易理解这种差异化的去向和定位——电视媒体中,央视更具权威感,湖南卫视更有娱乐元素;报刊媒体中,《人民日报》更具严肃性,南方报系更有都市性;视频网站中,爱优腾芒更有综合影响力,B站则有更鲜明的“00后”群体标签。正如前文所述,空间媒体也会有差异化的价值取向和定位特点。对于空间媒体来说,这种差异也是天然存在的——显然,首都博物馆和北京市并不会是同样层级的空间媒体,公益属性的OCAT和商业化的尤伦斯不会有同样的传播矩阵,诚品书店和茑屋书店的媒体功能也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那么,如何对这些空间实体进行评估和判断?如何评价不同空间实体的媒体化程度和效果?为什么我们会判定诚品书店比西西弗书店更具媒体特征?为了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我们从整理和研究的案例中筛选出了空间媒体价值的基本阈值,或称空间媒体化的指标体系:IP创造与文化整合力、用户聚集力、空间表现力、资源调动力、沟通互动力、价值引导力、媒体技术力和信息传播力等。每个一级指标又可以进一步拆分为更加详细的二级指标乃至三级指标,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将不同的空间置于同样的评估标准中,从建筑本身、文化内涵、传播通路、用户影响等不同层面出发,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媒介属性与传播侧重点。对于空间的运营者来说,有效的评估方式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推进自身传播生态的建设;对于空间媒体的合作方来说,则可以利用相应的指标体系为自身筛选更好的合作平台与合作方式。
长久以来,不同的媒体会有差异化的演进方向,而新媒体技术让这种演进进入到融合的新阶段。在迅猛的城市化进程中,我们看到,LED、VR/AR、5G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升级、落地应用,让建筑本身成为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媒体,更好地承担起信息传播和互动的功能,也与价值取向、功能定位紧密结合,一起改变着空间媒体的演进方向。正如英国著名城市史专家彼得·霍尔在《文明中的城市》所提到的那样:“正如过去的几次媒体变化一样,技术革新不会带来城市整体的消亡,而是地图的综合和重塑。”并预言,世界伟大城市的文化与经济正在高度融合,艺术、技术和机构的结合将催生下一个“黄金时代”的到来。而推动这一时代到来的新动力是信息技术,例如新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不同电子仪器间的互联、信息的数字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应用软件的新发展。
在我们所梳理的案例中,其实也可以清晰感知到空间媒体下一步演进的方向必然是更紧密地与技术相结合,从而提升空间的传播能力与媒体价值。正如我们在北京坊案例中看到的5G技术改造现实街区的案例:华为北京城市峰会2020上宣布公司将利用5G+华为河图技术,打造全球首个AR虚实融合的5G智慧商圈。当时,北京已建设完成2.4万个基站,峰值下载速率3.2Gbps,实现了五环内室外连续覆盖,为改造城市以进一步满足市民个性化的数字生活需求提供了基本技术支撑。为了积极发展智慧文旅这一“绿色朝阳”产业,北京移动运用5G+AICDE技术,打造“云、管、端”一体化的5G智慧文旅能力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开创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文旅产业的先例。下一步,随着5G技术合作生态的成熟,北京移动持续聚焦百姓身边的文化生活,利用5G、慢直播、人工智能等技术,以首都地区景区、文旅活动等为载体,打造玉渊潭、北京坊、石景山古城步行街等典型智慧文旅应用。根据《中国移动支持京津冀(雄安)协同发展专项规划纲要(2021-2025)》,中国移动在京津冀还将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5G+”项目和“智慧+”项目,力争使相关项目数量超过1000个,特别是打造一体化5G智慧文旅能力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可以想见,5G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AR增强现实等技术,完全有可能打造出一种全新的交互模式,包罗万象的信息以及丰富多样的交互手段会让空间具备更强的传播能力与媒介属性。
 
结语
以上种种,探讨的都是空间如何能够成为媒体的原因,阐述的都是空间作为媒体所具备的特点与价值,是空间媒体概念中,更加“上层建筑”的部分。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经济基础”的部分:既然空间被赋予了“媒体”的意向,就必须解决可持续发展与良性循环的变现问题。
从媒体发展的角度而言,在政策与伦理允许的范畴之内,技术和资本是不可忽视的推动力,这在长期以来我们讨论媒介产业化的过程中已经被论证多次。技术的推动力可以用来解决媒体传播的有限性问题,资本的推动力可以用来解决媒体发展的规模性问题。对于空间媒体来说,这个逻辑是否依然成立?我们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从这个逻辑出发,我们就会看到,城市化进程之所以会推动空间媒体的进步,正是因为其背后体现的是人类技术的进步和资本的扩张。正是在技术和资本的双重推动之下,空间媒体逐渐走进人们的视线,成为人们的谈资,改变人们的生活。在文化、艺术、自然的结合之下,经营的需求迫使空间运营者使用更多元的表达方式、更丰富的技术手段、更立体的传播方式,去人为创造空间媒体的内容与内核,去营造空间媒体的故事与情节,去营销空间媒体的价值与声量。在这个过程之中,空间媒体完成了信息的沟通目标,也完成了资本的运转使命。
空间媒体,这个存在已久却只是刚刚被抛出的概念,未来会有怎样的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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