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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7月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在稳外贸方面,将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将继续围绕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要求,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力度保中小微和劳动密集型外贸企业。完善出口退税方式,加快退税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信保、担保等融资支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建设海外仓,加大对外贸服务平台的支持。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1至5月份,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18686亿元,同比下降14.6%。其中,出口7592.6亿元,下降2.3%;进口11093.4亿元,下降21.5%。对此,高峰称,今年前5个月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大幅减少。1至5月份,我国服务出口降幅趋稳,进口降幅进一步加大,出口降幅小于进口19.2个百分点,带动服务贸易逆差下降44.9%至3500.8亿元,同比减少2851.5亿元。


 
  服务贸易逆差大幅缩小
  对于前5个月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整体情况,民银智库宏观区域研究团队负责人应习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1-5月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服务贸易进口减少了约509亿美元。从结构看,仅旅行借方就减少了458亿美元。此外,运输借方也减少了55亿美元,基本覆盖了服务贸易进口减少的绝大部分。由此可见,服务贸易逆差的减少,主要来自新冠疫情对旅行和运输的影响。
  与此同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受疫情影响,全球服务贸易发展都遭遇了一定的冲击。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大幅下降,其中进口降幅高于出口降幅,主要受到跨境旅游、跨境物流运输减少等因素影响。总体来看,前5个月服务贸易逆差大幅减少,为我国经常账户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继续提高。1至5月份,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8095.5亿元,同比增长8.7%,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3.3%,提升9.3个百分点。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4313.3亿元,增长11.2%,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56.8%,提升6.9个百分点;出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服务,分别增长38.4%、19.7%、15.6%。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3782.2亿元,增长5.9%,占服务进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4.1%,提升8.8个百分点;进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分别增长34.4%和15.9%。
  对此,应习文认为,我国在服务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近年来出现了大幅增长,特别是2017年由于低基数的原因,增速超过300%,这与近年来我国在国际专利注册量大幅增长的情况相符。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数字经济、5G通讯、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进步较快,预计未来还将保持较高增速。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知识产权使用费的贸易逆差仍较大,需要不断加速追赶。
  “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出口方面,前5个月也保持了较快增长,依靠华为、中兴等一批优秀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持续突破,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出口增速始终保持了较快增长,且已实现贸易顺差多年。未来,随着抖音等新一代移动APP在全球热度的提升,有望形成下一个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的突破领域。”应习文补充说道。
  此外,庞超然指出,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增长反映了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不断优化的发展特点,体现的是中国服务贸易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外部市场需求对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依赖程度逐步增加。长期来看,随着国内企业技术水平逐步提升,未来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逆差逐步缩小的态势不会改变。
  从长远来看,未来我国企业在包括保险、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将持续保持快速发展,主要受益于国内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以及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
 
  跨境电商零售逆势增长
  对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情况,高峰表示,作为新的外贸业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为中小微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吸纳和稳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总额同比增长60%。今年前5个月,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逆势增长,同比增长12%。
  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数据同比下降。有观点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许多国家均扩大了投资审查适用范围,加大外商投资限制力度。对此,高峰表示,对外投资会受到全球贸易投资形势、经济预期、目的国投资环境以及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看,前5个月中国对外全行业直接投资基本保持了平稳。
  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李旭红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对跨境电商企业给予贸易便利化的相关支持是跨境电商逆势增长的主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以及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是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三是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但是,关于‘无票免征’的相关规定主要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对于一般贸易项下的企业还是应该加强票据规范化管理及会计信息的严谨性,推行规范的出口退税管理流程。”李旭红进一步强调。
  与此同时,庞超然认为,受疫情影响,传统贸易下滑较为严重,线上贸易发展持续活跃。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主要通过在线上对接供需两端,有效减少了疫情对于贸易带来的不利冲击,对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贡献了积极的力量。跨境电商作为贸易三个新业态内容之一,将继续为外贸发展贡献新动能,支持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此外,应习文指出,尽管新冠疫情对跨境电商出口增速造成了较大影响,但仍保持了12%的增速,反映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下货物进出口从传统批发转向零售的趋势,是外贸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稳外资方面,高峰表示,将继续坚持促增量、稳存量并举,继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一是加快落实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二是抓紧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鼓励的范围,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加强重点外资项目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和重点外资项目面临的困难问题;四是修订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等规章,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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