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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要有“特色”,须遵循什么经济规律

 


  最近去某省调查,发现地方政府对于特色小镇的理解可谓千差万别。
  其中一种现象是对特色小镇制定的标准畸高。例如,要求被选拔的特色小镇在三年内,每年就业增速要达到15%,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要达到25%,投资增长要超过20%。。
  还有的省份把特色小镇的选择按照旅游5A级景区的标准来要求,要建设有五星级酒店,甚至还要求规划编制要引入世界级规划设计大师。
  地方政府之所以对特色小镇有类似的高要求和高标准,原因在于忽视了产业链条和就业的适应能力,更忽视了产生特色小镇需要的经济基础。实际上,特色小镇发展需要的是降低各类成本,需要的是培育市场带动的要素聚集,而不是政府的过度干预。
 
  产业聚集需要低成本
  浙江的特色小镇之所以搞得好,主要是因为政府在产业相对聚集的过程中,没有提出更高要求。
  无论是互联网小镇,还是基金小镇或者是袜子小镇,各类创业人才集中到这里,无非是追求一个低成本的发展环境。为什么这些创业者不选择城市的主城区,其实那里的服务会更好,各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为齐全,而且环境更为整洁。促使他们作出这个选择所不能忽视的因素就是成本。对于创业者来说,初始的成本花在大城市的主城区,或在高昂的房租、物业费、人工费上,或是在政府过多的干预之下,是不可能承受的。
  如果站在创业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政府的角度、政绩要求或者上级领导的任务安排上,很可能就不会提出现在如此多的苛刻要求。
  特色小镇的产业聚集是在低成本的条件下形成的,因此对于基础设施、环境生态以及公共服务的配置没有过高要求。这也是浙江特色小镇从改革开放几十年中积累的重要经验之一。
  可以看到,许多长三角、珠三角的特大镇,它们最初的发展也是从特色小镇开始,到现在已经发展为几十万人口的城市。现在的江浙的特色小镇,也仍然是按照这种发展轨迹在生长和发育,并形成规模。
  特色小镇的形成和发展,会经历很多生生死死,但它们遵循的基本经济规律仍不外是市场和低成本的原则。很多当年的特色小镇和已经形成的特大镇都远离城市,似乎违背了很多经济学家想象中的理论规律,没有依托大城市,原因在于它们更多的是逃避当年的体制成本。
  现在的特色小镇面临的体制环境虽然要比30年前要好很多,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也快了许多,所面临的成本已经更多的从体制成本转化为要素成本。即使如此,它们还是需要相对廉价的成长空间,转化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房租要便宜,让身上只有千八百块钱的人可以承受得起;交易成本要低,可以有无数个同行在这里聚集,没有那么高的交易费用,也不用承担各种税收;政府管理成本低,比如,对门面房的管理不会提出什么高端要求,也不会每天有城管要求各种整治,甚至政府还可以提供更简便的手续。
  对于政府来说,这些人到这里来创业,只要不影响到社会治安,而且还能带动就业,给地方带来发展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因为创业者没有能力缴税,政府也没有通过开发房地产而造成租金大幅度提升,使得这个创业的廉价空间得以生存和发育,最后才会形成我们今天看到的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是否能够实现快速增长,既要看宏观的经济形势,也要尊重要素集聚的规律,还要看产业的发展特点。互联网小镇的快速增长有可能实现,但戒许只是个别现像,放在某一个点可以,复制得多了可能就不会成功;对于基金小镇来说,也有可能实现快速增长,但是在金融政策收紧的情况下,基金小镇在什么地方能够形成规模,支持什么样的产业发展,也存在着个例和普遍规律不吻合的地方,某个案例可能是成功的,但是换到别的地方,就不一定成功。
  就我多年对小城镇发展规律的研究来看,绝大部分特色小镇的发展并非一两年之功,可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努力,才能从一个低成本的发育过程逐步实现产业的更新换代。因此,这种事儿急不得,政府也不应该提出过分的要求,况且绝大部分特色小镇的主角还并不是政府。
 
  重点不在增加多少投资
  对于特色小镇的投资,同样要尊重经济规律,避免复制房地产的发展模式。
  很多地方政府给特色小镇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已经超越了特色小镇自身的能力。企业来投?本来是要找成本低的地方去发展,凭空增加了如此高的费用,违背了低成本原则,估计没有人会到这里来聚集和发展产业。政府或是运营公司来投?那钱从哪里来?依靠贷款还是税收?本来就是没有多少钱的小投资者到这里寻求廉价空间去发展产业,怎么可能有充足的资金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即使他们的创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所能形成的税收和费用,也满足不了动辄上亿或者几十亿的投入。
  如果上级政府对特色小镇提出这样的要求,只能逼着基层政府去寻找房地产公司来开发,通过卖地来赚回投资成本。所谓的产业特色小镇势必又回到房地产小镇的发展路径。有了房地产,产业聚集的成本还会下降、房租还会下降吗?显然不会。道理看似很简单,但是许多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似乎是很少看到自己提出的各种要求,最后可能导致房地产在特色小镇回归的后果。
  有些地方出台的政策把特色小镇理解为旅游小镇,按照5A级景区标准提出建设要求。我并不反对旅游作为一个重要的特色产业,完全可以作为支撑特色小镇的一种产业类型,但是按照产业发展的特点来看,如何塑造旅游特色小镇,如何更为全面地看待各类特色小镇的生存发展和培育,对于认识特色小镇的经济规律来讲十分重要。
  已经形成规模的旅游重镇,可以不必作为旅游特色小镇来继续进行支持,因为这里已经形成了一定旅游流量,可以通过旅游带动经济发展,并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
  对于其他绝大部分尚在培育期的旅游特色小镇,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初始阶段形成旅游产业的特色,创造什么样的条件让更多的人来这里观光、度假和休闲。因此,重点不在于增加多少投入,而在于如何与其他旅游景观形成反差和对比。如果在一个地区内,都是同样的旅游内容,造成的景观重复,很可能导致旅游资源的审美疲劳,进而产生恶性竞争并导致资源闲置。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旅游产业也要遵循低成本循序渐进的原则,重点在于区别,而不是环境和基础设施的塑造,因为所有的投入都要有人或者企业来承担的。而在培育初期,是需要降低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和消费成本的,未来收入是靠规模化实现的。如果初始成本就过高,会抬高门槛而导致流量受阻,影响到未来的效益。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地方在评选特色小镇的专家组里,更多看重的是旅游、环境以及基础设施方面的专家,很少有人去咨询从事经济研究的专家。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更多是看重特色,忽视了产业和经济规律。正如近些年推进城市建设的时候,往往过多看重建设而忽视了成本和经济规律。研究特色小镇的重点其实是要研究低成本的要素集聚过程中,如何按照特色和专业的目标,寻找一个适合的空间载体,最终形成在一个小镇的产业特色,并实现产业链的扩展和就业规模的增大。
  如果不去研究成本,不去研究特色小镇和产业要素聚集之间的经济规律,只是按照政府的主观行为,把特色小镇当做完成一种政绩要求,那必然会远离当初推进特色小镇的设想和初衷。


 
  (来源:《财经》杂志 李铁,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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