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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丁俊杰:我们的空间与空间媒体 国际品牌观察杂志 2021-06-10 14:10

 
编辑部:
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最初您想到“空间媒体”这四个字是一个怎样的场景呢?
 
丁俊杰:
这个概念的缘起,是在大理的凤羽镇。我和《新周刊》的创始人、前执行总编封新城在聊天时,碰撞出了这样一个概念。大家都知道封新城和凤羽镇的关系,他曾经说离开《新周刊》之后,自己成了一个“编辑”大地的农民。所以,对于空间本身、空间的传播价值和文化价值,封新城都有很多思考,也为“空间媒体”这个概念的提出带来了相当的启发。
 
编辑部:
空间媒体这个概念在同类杂志乃至学术期刊中,都还没有过相关的探讨。所以我们一方面想要论证这个概念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为其赋予恰当的内涵,对空间媒体的存在形式以及运营逻辑进行一定的梳理。所以也想和您一起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丁俊杰:
当年,福柯在《不同空间的正文与上下文》中说:“我们时代的焦虑与空间有着根本的关系,比之与时间的关系更甚。今天,遮挡我们视线以致辨识不清诸种结果的,是空间而不是时间;表现最能发人深思二诡谲多变的理论世界的,是地理学的创造,而不是历史创造。”所以足见空间本身的重要性。今天,大家都在讨论“万物皆媒”这个概念,这就意味着物体媒介化,平台多样化。空间媒体的出现便成为一种必然现象。
但是“万物皆媒”落在不同的“物”上是不是一样的“媒”,并没有人给出答案。所以当编辑部想要探讨空间如何成为媒体,和其他媒体相比具有哪些特质,其底层逻辑是什么,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什么,我本人是非常高兴的。因为我们关注到了一种现象,试图寻找现象背后的规律,给学界和业界都提供了一种思考和方向。
 
编辑部:
我们在年初完成了一期“户外媒体”的稿件,探讨的是户外媒体的智能化问题。也许会有很多读者看到空间媒体时,会提出疑问:户外媒体和空间媒体是否说的是同样的事情?也许,从这两个概念的对比上会更容易总结出空间媒体的独特性。从相同点出发,户外媒体和空间媒体都有较强的地标属性——相较于其他媒体而言,它们“囿于”一个具体的地理位置,无法移动。从差异点出发,户外媒体的传播内容在我国只能是广告信息,其信息传播方式是被动的等待人流“路过”;空间媒体由于此前并无相关界定,所以传播内容非常多样且立体,信息传播方式也更加灵活,并且完全可以做到吸引人流主动前来“打卡”。比如我们在封面文章里的各种案例,其实已经可以看到户外媒体和空间媒体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所以我们认为,空间媒体是一种整合传播方式。是相对于大众媒体、社交媒体和智能媒体而提出的一个概念。空间媒体与后三者密切相关,更强调“空间”这个概念。这个概念以实体性、实在感、意义为基础,建构新型传播实体。对这个界定,您怎样看待?
 
丁俊杰:
其实正如你们所说的那样,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社交媒体其实都可以归纳为一种“时间媒体”,它们和户外媒体、空间媒体存在不同的信息传播维度。这一点对于传播学和媒介稍有了解的人都可以理解。我个人认为,正是这种差异化的信息传播维度,使得空间媒体建立起一种特定的话语体系。
与强调介质属性的媒体概念相比,空间媒体更强调话语是传播的力量和途径。作为话语体系的空间媒体,是由一定的概念、范畴、命题等构成的有机系统。它不只是传播问题,实际上是通过实体空间与抽象概念的融合,以达到反映社会运动和社会关系,并由此传播出主体想表达的意愿,如事实、思维方式、立场、价值观念、利益诉求等,这里突出的是传播主体借用合适的空间,将自身立场、智慧、价值、利益等做有效传播和表达。所以,如果要从学理层面来探讨空间媒体,并为这个概念下一个定义,确实会体现出更强的交叉性,比如建筑学、叙事学可能都需要涉及。
 
编辑部:
在对空间媒体进行概念上的探讨之后,我们希望进一步对空间媒体的具体形态进行描述。这也是我们选择了6个不同的案例进行描绘的原因。我们认为,空间媒体不仅是客观事物的存在状态,也是互联时代与社会联结的枢纽,是个复杂多元的体系。学校、美术馆、博物馆、书店、建筑(如独立建筑、建筑群落、园区、社区等)、村庄、城市,都可以成为空间媒体。
但是,在完成文章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我们的团队其实也经历了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学习过程。对于写作者来说,如何将空间媒体的运营和旅游传播相区隔,或者说不会把文章写成“游记”,是一个比较困难的地方。
 
丁俊杰:
这些案例本身确实是比较典型的,或者说符合我们对空间媒体概念界定的空间实体,它们虽然有大有小,有不同的主题或者说类型,但确实隐含着相同点。我认为,空间就是一种容器,容器本身和容器里所装的内容,可以构成独一无二的意义世界。历史、文脉、意义、价值、立场等可以赋予“空间”以场的效应。所以,空间媒体是意义媒体,是符号媒体,是价值媒体。空间媒体的存在理由,源自空间的本质、空间的气象、空间的意蕴、空间的境界、空间的情绪、空间的格局。对于许多人、许多机构、许多事件来说,特定空间媒体是其非常重要的意义世界。比如,同一场发布会,在先锋书店举办和在超级文和友举办,会被赋予不同的意义,会吸引不同的人群,会产生不同的传播涟漪。
空间媒体发挥传播功能的这个过程,确实对很多人来说可能就是一种旅游传播,是一种建设旅游品牌的过程。我认为,空间媒体的传播主体,实际上是一种“合体”,是空间的主人与借助空间发布(或表达)者的合体。二者不是“临时夫妻”,而是高度契合的合体。互联网的高度发达,虽然降低了传播的门槛,看似扩大了传播的矩阵,形成了一个人人传播的格局,但是传播内容反而变成了“易碎品”。网友们说“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恰恰讽刺的是一种传播中内容不断被遗忘的现象。而空间媒体,能给传播内容带来积淀的可能和机会。这是在今天的特殊媒介环境中,空间媒体的巨大价值。
 
编辑部:
您提到的这一点,恰好也是我们想要在文章中回应的一个问题:空间媒体的底层运营逻辑是什么,设计者和运营者应该如何建构空间内的传播通路和传播模式?空间媒体的背景是媒体化的社会。媒体化社会意味着整个社会进入了一个信息无限接近全流通的状态。原来机械化的社会里,一个被释放的信息是清晰的、独立的,有很强的指向性和可控性,但现在任何信息的释放都会因为和其他信息的融合、干扰、互动、发酵而产生完全不可预知的效果。这就需要传播者建立一整套体系来实现可持续的运营。这种背景环境,对于空间媒体同样有巨大的影响。空间媒体的运营者应该如何在这个环境中,让自己发声,让空间媒体良性运转?
 
丁俊杰: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因为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能够“玩转”互联网媒体已经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又该如何运营一个立体化的媒体形态?我认为,空间媒体不仅是一种传播方式,也是一种叙事方式。空间媒体就是叙事的世界。空间、传播、话语等诸元素,共同构成具有观点、立场、氛围的丰富内容的话语共同体。
那么,从叙事的角度来说,空间媒体会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场景+情节”叙事模式;第二种是“场景+事实”叙事模式;第三种是“场景+观点(立场)”叙事模式。我们可以在一个个具象的空间里,向人们“讲故事”,吸引他们前来体验,鼓励他们对外传播;作为一种媒体,我们的叙事中必然会带有价值观,会带有导向,并且试图用我们的观点和立场去说服体验者。这是我所认为的,空间媒体的传播模式建构方式。这个叙事模式建构好了,空间媒体就具有了“出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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