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界关注的“江小白”商标案,在历经多次审判之后,终于迎来了最后的结果。
1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小白公司”)得到消息称,企业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的《行政判决书》,对“江小白”商标审理终结,判定江小白公司胜诉。
根据江小白公司提供的信息,企业于1月3日收到了最高法的行政判决书,得到胜诉消息的同时,最高法还撤销了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判决,并宣布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围绕“江小白”商标产生的纠纷正式落下了帷幕。对此,江小白公司表示,最高法的最终判决为此事画上句号,也为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江小白”于2011年12月创立并申请注册商标,自2013年开始历经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复审程序、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于2017年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审获胜;2018年二审失利,随即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前后共历时七年。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年初,当业界获悉江小白公司与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官司中,江小白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时,有不少声音猜测,江小白公司将无法拥有“江小白”商标专用权。不过,江小白公司随后便发布了声明,称除了江小白公司自己以外,没有任何酒企持有“江小白”商标。一时间,关于“江小白”商标未来归属的讨论甚嚣尘上。甚至有多家公司公开为江小白公司站台,诸如衡水老白干、酒仙网、1919等企业负责人均通过微博、朋友圈发文的形式为江小白公司“助威”。
如今事件以江小白公司的胜诉告终,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也并不意外。有观点指出,“江小白”商标事件从法理上来看是极为简单的,即江小白公司在品牌保护层面上有所缺失,造成了事件的持续发酵,但从整体上来看,这样的情况并不会在实质上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销售情况造成影响。或许短期内会存在品牌混淆的情况,但从长期情况来看,由于江小白的消费者品牌偏好比较明显,也有充分的辨别能力,因此很难给企业带来实质性的伤害。从事件发酵到如今胜诉消息传出,中间相当长时间内江小白的市场表现也能够说明这一点。
不过有业界观点提醒,“江小白”商标案尽管得到圆满解决,但对于江小白公司而言,未来如何构建品牌保护体系,巩固和完善品牌知识产权体系,将极大考验企业运营团队的智慧。与此同时,这一事件也为相关企业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提出警示,接下来或将进一步推动白酒这一传统产业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来源:北京商报记者薛晨)